前海合伙企業注冊的基本條件、所需資料及辦理流程
合伙企業是指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有收益,共擔風險,并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合伙企業分為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基本條件:
1、注冊合伙企業首先要有二個或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符合前海產業準入目錄
4、注冊資金要求最低5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前海合伙企業的注冊具體流程包括:
(1)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
(2)辦理前海商秘地址托管
(在前海有實際辦公地址的可不辦理商秘地址托管)
(3)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申請企業印章
(5)辦理稅務登記證(開通電子稅務局)
此外還包括申請銀行基本存款賬戶等步驟
前海合伙企業注冊所需資料:
(1)合伙企業登記(備案)申請書
(2)提供全體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合伙人為企業的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證)
(3)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對各合伙人繳付出資的確認書等文件簽署
完成上述文件的準備后向前海市場管理部門提交資料申請注冊合伙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后,再辦理后續刻章和銀行開立基本賬戶等工作
辦理完結時間:
工商辦理周期為:5-7個工作日(銀行開戶除外),前海在線可全程代理,詳情聯系在線客戶經理
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九條
申請設立合伙企業,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登記申請書、合伙協議書、合伙人身份證明等文件。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中有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該項經營業務應當依法經過批準,并在登記時提交批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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