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6月16日消息,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近日出臺《關于支持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高端法律服務業集聚的實施辦法(試行)》,健全前海法律服務業態,聯動香港打造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
具體來看,該《支持辦法》共設7章33條,主要對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高端法律服務業集聚扶持的適用范圍、實施主體、支持對象、準入條件,以及深港和國際合作發展支持、鼓勵法律服務業集聚發展支持、物業支持的具體標準和條件等進行了規定。
據悉,《扶持辦法》主要扶持對象是聯營律師事務所、外國律師事務所駐前海代表機構、仲裁、公證、司法鑒定、法律查明、商事調解、合規等機構、律師事務所經營團隊以及港澳法律專業人士。
值得注意的是,《支持辦法》對入駐法務區的粵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中外聯營律師事務所、境外律師事務所駐前海代表機構、國際法律組織根據標準分級分類給予了30萬元至200萬元不同額度的支持。
此外,法律服務機構在重大商事談判、訴訟、仲裁、調解等涉外法律服務事項作出突出貢獻的,每個項目可一次性申請20萬元高端法律服務獎勵。《支持辦法》對聘用港澳法律專業人士也有支持,按每名港澳法律專業人士每年3萬元的標準,給予機構用人獎勵,聘用達到30人以上的,一次性疊加獎勵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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