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也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進入第4年,前海合作區也走過了12年的發展之路,對深港兩地都具有重要意義。2021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前海方案》,前海開放發展被賦予更重要的使命,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也出臺《前海意見》支持和保障前海改革開放,為前海加快形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營商環境提供司法保障。
成立于2015年的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集中管轄深圳市第一審涉外涉港澳臺商事案件。7年多來,前海法院始終圍繞深圳、前海開放發展大局,推進簡化涉港澳案件訴訟程序、內地與港澳法律規則銜接,拓展國際化多元解紛新路徑,受理涉港澳商事案件超過10000件,讓港澳當事人在前海解決跨境商事糾紛,更加專業、便利、經濟。
訴訟“E模式”
立案開庭“好方便”
東莞某電子公司與香港某貿易公司、深圳某科技公司因為電子產品的買賣發生糾紛,在網上提交立案申請之后,不到三天就收到了立案通知書,這是前海法院辦理的首個簡化港澳訴訟法人主體資格確認的案例。
“和以前相比,現在涉港澳案件的立案減少了當事人主體資格的公證程序,”前海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法官助理袁璠表示,“以往如果訴訟中有當事人是香港的企業,在起訴前原告必須在香港做一個公證程序,大概需要花費20天左右的時間和七、八千港幣。現在前海法院落實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要求,簡化港澳訴訟法人主體資格的確認手續,當事人只要在指定的香港或者澳門網站上,下載案涉主體信息就能立案了。對于與香港、澳門生意往來頻繁的大灣區企業來說,實實在在地減輕了他們參與訴訟和糾紛解決的成本,有助于港澳商事主體更好地融入大灣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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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前海法院出臺了《關于簡化港澳訴訟法人主體資格司法確認的辦法》和《關于域外訴訟主體在線視頻見證辦法》,簡化了涉港澳商事案件中主體資格認證,規范了線上見證授權委托等訴訟手續,大大減輕了涉港澳案件當事人的訴累,進一步便利了港澳商事主體在前海參與訴訟,有效提升了跨境糾紛解決的效率。
近年來,前海法院充分發揮“智慧法院”建設成效,不斷優化涉港澳訴訟“E”模式,當事人可通過“廣東法院訴訟服務網”“深圳移動微法院”等平臺,實現立案、調解、庭審、接收法律文書等全流程“線上訴訟”。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前海法院完成網上立案42553件,網上調解案件23099件,電子送達97539次,在線視頻見證567人次,為域內外當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低成本的訴訟服務。
“熟悉的人+熟悉的法律”
涉港審判“勁專業”
在法庭的審判席上,香港地區陪審員黃耀武正認真傾聽案件當事人的陳述,他還時不時地瀏覽著審判臺上的電子卷宗并做好記錄。這是黃耀武擔任前海法院香港地區陪審員的第5年,已經參加了近百個案件的審理。“我從事貿易相關的工作,長期往返深港兩地,對深圳和香港都有歸屬感。”黃耀武說,“能擔任前海法院的香港地區陪審員是一件很榮幸的事情,在參與案件審理中,我能發揮熟悉香港交易習慣和貿易法律的長處,給法官提供一些專業的意見,也能消除港澳當事人因為司法文化異同帶來的顧慮,更快更好幫助他們解決糾紛。”
2016年以來,前海法院完善香港地區陪審員工作機制,先后選任32名香港地區陪審員,他們之中大部分是來自金融、知產、IT等行業的專家,6年多來共計參審案件766件,提升了前海法院涉外涉港澳臺審判的透明度與公信力。同時,也有效拓寬粵港司法人才的交流,豐富了大灣區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的司法實踐。
對于港人來說,在前海訴訟不僅僅有香港地區陪審員這樣的“熟人”,還可以適用“熟悉的法律”。前海法院的林艷法官近期剛辦結一件涉港錄音制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件。案件審理中,香港律師作為法律專家,在線出庭對案件需要查明的香港法律進行了說明,并接受了當事人和法庭的詢問。“這個案件是前海法院首個有香港法律專家在線出庭提供法律查明協助的案例,具有突破性的意義。”林艷介紹,“法律專家能遠程在線出庭協助法律查明,突破了域外法律適用的空間‘壁壘’,是前海法院支持港澳法律專家出庭提供查明協助的最新實踐,也是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法律規則銜接的新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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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前海法院建立了全國法院最為體系化的域外法查明與適用機制,充實專業的審判力量,發揮大灣區法律資源優勢,突破涉外審判中域外法查明困難、適用不準確的難點,全面保障當事人依法選擇適用域外法的權利。2015年至2022年6月,前海法院適用域外法審理案件131件,其中適用香港法審理案件99件,是全國適用香港法審判案件最多的基層法院。
集齊灣區“調資源”
糾紛化解“有得揀”
為助力前海加快建成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2022年初,前海法院再次整合粵港澳糾紛解決資源,成立了“ADR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吸納港澳專業調解機制和多層次解紛人才,拓寬涉外涉港澳臺商事案件ADR解決路徑,為當事人提供更多元化、國際化的糾紛解決服務。
“前海法院從2016年起就致力于聯動粵港澳大灣區專業資源搭建多元化糾紛解決平臺,”前海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法官劉哲介紹,“今年成立ADR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吸收了港澳地區和其他國家有益的調解經驗,探索中立第三方評估、證據開示、微法庭等糾紛化解模式,構建全路徑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方式,讓當事人在前海解決糾紛,有更多樣化,更優質的服務可供選擇。”
糾紛化解的可選擇性,除了解紛資源的豐富,還體現在解紛方式的靈活。前海法院不斷完善涉港澳糾紛“線上調解+異地調解”模式,前海法院特邀港澳地區調解員通過“深圳移動微法院”開展線上調解,或在港澳地區組織港澳當事人開展調解,消解地域和疫情對跨境糾紛化解的影響。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港澳調解員線上調解案件53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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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雖然深港兩地往來不便,但香港地區特邀調解員徐晶一直堅持線上調解,“我在前海法院擔任特邀調解員6年多了,調解了超過500個案件,疫情防控期間也有近50件,”徐晶說,“我用我的誠懇態度和專業知識,去幫助人們化解糾紛,讓他們在灣區工作不再有后顧之憂,讓他們的灣區生活不再有煩心事牽掛,往來灣區再無障礙和隔閡,這就是我工作的意義。”
來源 | 審判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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