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王睦廣 近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發布關于征求《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10月18日前,就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據悉,此次條例修訂,旨在貫徹落實《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以下簡稱《前海方案》),為前海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和擴區提供法治保障。
明確擴區后的一些問題
2021年9月,《前海方案》發布,前海合作區總面積由14.92平方公里擴展至120.56平方公里。《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中重新明確了前海合作區的范圍:陸域范圍為《前海方案》確定的區域;海域工作范圍約600平方公里,按照市人民政府相關規定確定。
前海合作區擴區后,行政區和經濟區適度分離下的管理體制需要探索,征求意見稿也對一些相關問題進行明確。比如,征求意見稿新增了區分綜合行政執法和專業執法的執法體制條款,規定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前海合作區內專業執法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在前海合作區內設立派出機構,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則由街道辦事處負責。前海管理局加強與執法部門溝通協調,執法部門應當支持配合。
此外,前海合作區擴區后,前海管理局可以根據前海合作區實際需要建立獨立的統計體系,對前海合作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統計數據也可以按照行政屬地原則依法計入南山區、寶安區。
在土地整備上,前海管理局統籌前海合作區的土地整備。土地整備涉及征收、搬遷的,由管理局向轄區人民政府提出需求,由轄區人民政府具體實施。
優化前海產業范圍
因應《前海方案》內容,本次條例修訂對前海合作區產業范圍進行了優化,產業范圍得到擴充。根據征求意見稿,前海合作區創新發展金融、會展商貿物流、科技服務、專業服務、新型國際貿易、海洋產業、數字與時尚產業等現代服務業,建立完善現代服務業標準體系,促進現代服務業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未來產業。
本次條例修訂還對每一大類產業進行分解和細化,提出產業促進措施。
進一步推進深港合作
為進一步推進深港合作,征求意見稿中加入了前海管理局應當探索建立與香港合作發展專門機制的條款;規定前海管理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咨詢機構,咨詢機構中不少于三分之一比例的成員應由港澳和外籍人士擔任;規定在前海合作區內可以試點特定項目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企業或機構主導開發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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