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文件,開啟新世界。2月23日,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廣東省政府聯合印發《關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簡稱“前海金融30條”),提出30條金融改革創新舉措,涵蓋民生金融、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現代金融產業發展、促進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加強金融監管合作等方面,打開金融開放新格局。
“前海金融30條”猶如定心丸,加持了深圳推進金融業對外開放的信念,也標志著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再次按下了加速鍵。但是,置身于大灣區的背景下,坐擁政策紅利、黃金區位和先行優勢的前海既非“獨舞”,也有著諸多挑戰亟待化解。
1問
科技元素不夠 特色金融產業能否補短板?
毫無疑問,自2010年國務院批復成立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以來,前海已經成為內地與香港關聯度最高、合作最緊密的區域之一。
不過,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港澳及區域發展研究所副所長謝來風認為,在粵港澳大灣區深入推進下,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香港本身也被國家賦予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的重大使命。謝來風指出,基于這樣的背景,回頭看前海深港合作內涵中,科技元素還有待充實,這也是《前海方案》明確提出要“加快科技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的戰略背景,“特別是前海擴區后,產業結構發展較大變化,戰略新興和先進制造業更加堅實,發展科技創新與先進制造融合,顯得更加迫切。”
值得留意的是,2022年一季度,前海合作區新增注冊企業5954家,其中新增港資企業118家,在新增港資企業中,注冊資本占比最多的為金融業,占比62.85%。而梳理前海的科技“含金量”,目前前海擁有國家高新技術企業1976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44家,“獨角獸”企業12家。
這意味著,金融與產業的嫁接融通,成為前海的當務之急。按照“前海金融30條”,明確發展特色金融產業,培育以服務“擴區”后產業體系和中小微企業為導向的業態。在“特色金融產業”清單中,綠色金融、供應鏈金融、支持海洋經濟、科創金融試點成為關鍵詞。記者注意到,為了強化對于科技的賦能,該文件支持“探索在資本占用、不良貸款容忍度、核銷和責任追究等方面實行差異化管理。”
實際上,當前大灣區經濟運行仍存在產能過剩、供給與需求結構不平衡不匹配等突出矛盾和問題。一些行業協會人士提出,尋找到綠色低碳生態效益與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協調統一的優質綠色低碳項目,或是前海發展特色金融尤其綠色金融的發力點。
2問
當“兩個前海”相遇 未來如何協同?
香港向北,深圳向南,前海正是深港雙城交匯互融的核心樞紐,但并非唯一。
2月24日,就在“前海金融30條”公布的第二天,深圳(福田)—香港經貿合作交流會在香港舉行。福田河套地區與香港北部都會區將如何強強聯手,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為核心議題。
坐標位于深圳福田區南部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接壤處的“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是粵港澳大灣區唯一以科技創新為主題的特色平臺,具有一河兩岸、一區兩園、跨境接壤、合作開發的獨特優勢,也被部分業界人士稱為深圳的“第二個前海”。
2021年10月,香港發布《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提出在北部都會區重點發展創新科技產業,支撐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對于“河套深港科技合作區”而言,孕育著深港科技合作大希望。
對于“第二個前海”,深圳財經專家劉曉博闡釋背后的深層邏輯認為,全球頂級城市之間的競爭,首先是制度和法律體系的競爭。在制度和法律體系之下,是金融和高科技兩大核心產業的競爭。能在金融或者高科技上拿下任何一個桂冠,就足以成為全球頂級城市。比如舊金山有硅谷,高新技術產業發達,所以它的競爭力是世界一流的。紐約以金融見長,即便高新技術產業一般,也可以傲視全球。在中國一線城市里,上海金融強、科技一般,深圳科技強、金融一般,香港金融強、科技弱,北京則是科技和金融都強。
劉曉博進一步分析,跟北京、上海、香港相比,深圳的金融業偏弱,設立“前海合作區”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深圳拉著香港,學習并做大做強金融產業。而設立“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則是科技比較強的深圳,拉著科技比較弱的香港,共同學習全球先進經驗,一起進步的一個合作區。
從金融見長到科技見長,兩個“前海”如何協同?對此,謝來風也認為,規劃建設北部都會區意味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從“點”向“面”展開,有了更大的空間載體,深港有望打造大灣區“連片科技帶”。同時也意味著深港合作由以前海合作區為載體的“金融合作”,進入以“前海+河套+北部都會區”的“金融+科技”雙輪驅動新階段。
對于前海而言,挑戰者不止于此。據記者觀察,按照2023年開年深圳公布的目標,深圳各區都有自己的鮮明“人設”。以著重金融業的福田為例,到2035年,要全面形成以“科創+金融+時尚”為主導的現代化產業體系。羅湖著力于深港融合,要創建國際消費中心核心區、深港融合發展先行區、現代服務業集聚示范區。
“為全國金融業擴大開放起到更強示范引領作用。”這是“前海金融30條”提出的總體目標之一。換而言之,促進深港融合,推動高質量發展,前海在與河套、珠海橫琴、廣州南沙等地協同發展的同時,或需要打造更強示范引領作用。
3問
跨境金融合作監管 如何破除難點和壁壘?
眾所周知,粵港澳大灣區是中國改革開放的前沿窗口,也是世界上唯一擁有兩種制度、三種貨幣、三種法律制度、三個關稅區、四個核心城市的灣區城市群,涉及到港澳與內地多個城市之間的多維度跨境合作。
這對于金融互聯互通是挑戰,對于跨境金融企業進行有效監管也是難點和壁壘。按照《意見》要求,“加強深港金融監管合作,探索與香港金融體系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模式,健全跨境金融風險防控機制。”在具體做法上,包括建立深港金融監管合作機制、探索跨境金融監管創新、發揮前海合作區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法定機構運作優勢以及構建國際化、多元化跨境金融糾紛解決機制等。
那么,跨境金融的監管,如何部署?“法律體系完全不一樣,意味著跨境合作監管是有難度的。”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金融發展與國資國企研究所執行所長余凌曲舉例認為,兩地適用的法律體系不一樣,比如家族辦公室在內地沒有相對應的金融牌照,如果引進后,它算不算金融機構?應該發什么金融牌照?應該如何監管?實際上沒有法律規定可以參考。在他看來,利用前海的先行先試作用,突破后有成功的經驗再進行推廣。但改革是漸進式的,因此,推動深港在前海的合作,還需要一些更加頂層的戰略或者設計。
此外,還有一些有識之士提醒,現在需要考慮的問題是,未來的競爭不是深港之間的競爭,而是深港作為中國的金融中心和世界其他金融中心的競爭,而適度的國際競爭也是中國金融開放的機遇。
聲音
規劃建設北部都會區意味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從“點”向“面”展開,有了更大的空間載體,深港有望打造大灣區“連片科技帶”。同時也意味著深港合作由以前海合作區為載體的“金融合作”,進入以“前海+河套+北部都會區”的“金融+科技”雙輪驅動新階段。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港澳及區域發展研究所副所長謝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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