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促進產業集聚辦公用房資金補貼辦法》(深前海規〔2021〕5號,以下簡稱《集聚辦法》)及其申報指南有關規定,現下達2021年度前海促進產業集聚辦公用房資金補貼(第一、二批)扶持資金使用計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共計7家辦公樓宇業主單位的產業載體認定申請、73家承租單位的租金補貼申請通過審核,補貼金額13,941,261.40元,相關補貼統一發放至單位銀行賬號,企業清單詳見附件,補貼款項從2023年我局辦公用房扶持資金預算科目中列支。
二、請各企業前往前海管理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按照《集聚辦法》及其申報指南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不得擅自變更。
聯系電話:88105381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前海促進產業集聚辦公用房資金補貼產業載體認定及租金補貼擬扶持名單(第一、二批)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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