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獲悉,為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以下簡稱前海)打造涉稅服務業發展高地,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與深圳市稅務局聯合制定了《關于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涉稅服務業創新發展的十八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今起正式實施,政策申報同步啟動。
打造前海涉稅服務業集聚區
《措施》明確,在前海三灣片區統籌優質產業載體,以前海國際稅務師大廈為重點,打造深港深度融合、服務能力突出、輻射作用顯著、品牌效應響亮的前海涉稅服務業集聚區。
鼓勵稅務師事務所落戶前海。經行業主管部門批準新設立或新遷入前海的稅務師事務所,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15萬至100萬元.
支持涉稅服務機構租賃辦公用房。稅務師事務所及有關行業協會入駐前海國際稅務師大廈,根據其入駐時間進行租金支持,支持標準為60元/平方米/月至20元/平方米/月,最多支持三個年度。每家機構每年不超過500萬元。
前海稅務師事務所近三年首次成為全國20強、50強、100強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首次被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評為4A及以上級別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首次進入深圳市營業收入前30名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上述支持不得重復享受,但可予以從高補差。
另外,還將對涉稅服務機構給予經營獎勵,鼓勵稅務師事務所做大做強。支持金額10至200萬元不等,并鼓勵前海涉稅服務機構“以商引商”,大力引進頭部稅務師事務所,積極引進行業協會等。
深化深港澳涉稅服務業合作
鼓勵引進港澳涉稅專業人士到前海執業
《措施》還將促進深港(澳)稅務師事務所創新發展。港澳涉稅專業人士與內地稅務師事務所合作設立的深港(澳)聯營稅務師事務所,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以上的,分別一次性給予機構深港合作獎勵30萬元、50萬元;其中與全國100強稅務師事務所合作設立的,按上述標準的1.2倍予以支持;對港澳涉稅專業人士擔任深港(澳)聯營稅務師事務所股東的,每人一次性支持20萬元,每家機構最多支持3人。
鼓勵引進港澳涉稅專業人士到前海執業。前海涉稅服務機構聘用港澳涉稅專業人士且在前海全職工作的,按3萬元/人/年的標準給予機構用人支持,每家機構每年不超過100萬元,支持期限不超過三年;對所聘用的港澳涉稅專業人士,按其在前海涉稅服務機構年度薪金收入的10%給予執業支持,每年最高不超過15萬元,支持期限不超過三年。
建設國際化涉稅服務專業隊伍
《措施》將給予涉稅專業人士執業獎勵。近三年內獲得內地稅務師資格,且在前海稅務師事務所執業連續滿兩年的專業人士,一次性給予3萬元執業支持;鼓勵前海稅務師事務所國際化發展。前海稅務師事務所在境外每設立一個分支機構,運營12個月以上且成功開展境外業務的,給予20萬元獎勵,每家事務所最高獎勵100萬元。
強化團隊貢獻支持。前海稅務師事務所上一年度利潤總額(或者合伙人經營所得總額)不少于400萬元的,按照利潤總額(或者合伙人經營所得總額)2%的標準給予經營團隊支持,每家機構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推進跨境執業便利化。實施更加便利化的境外專業人士執業制度,拓寬境外涉稅專業人士引進的范圍。開展優秀涉稅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宣傳活動,推動構建涉稅服務職業共同體。
建立涉稅服務業“前海標準”
營造良好的產業生態環境
大力推動服務監管創新。建立涉稅服務業“前海標準”,引導行業規范發展并爭取推廣成為全國行業標準。建立“信用+風險”的分級分類專業化管理模式,對信用好、遵從度高的涉稅服務機構提供更加便利的政務服務。鼓勵研究機構開展涉稅服務業行業研究、發布前海涉稅服務業發展白皮書。
發揮行業組織橋梁紐帶作用。鼓勵行業協會搭建深港澳涉稅服務業職業共同體交流發展平臺,推動前海與港澳在稅務領域的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鼓勵行業協會建立國際化和數字化專門委員會,加強行業國際化和數字化人才隊伍建設,推動在國際稅收業務、業務數字化等領域的交流合作。
提供綜合服務保障。支持在前海設立深圳涉稅服務從業人員服務中心,提供“一攬子”服務;支持舉辦國家級涉稅服務業相關會議、論壇及涉稅服務業行業展會;支持在前海建設國家級實體化涉稅服務從業人員教育基地,加強業務培訓;對前海涉稅服務機構的從業人員,在人才住房、子女就學等方面按照現有規定予以政策保障。
據悉,涉稅服務機構,指已納入稅務機關實名制管理的稅務師事務所和從事涉稅專業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稅務代理公司、財稅類咨詢公司等機構,以及相關行業協會。每家機構每年享受該《措施》支持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入駐前海國際稅務師大廈的會計、法律、資產評估、管理咨詢、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可參照該《措施》第4條享受租金支持。該《措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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