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正成為各方爭相入局的新賽道,交通出行數據、用戶行為認知洞察、園區智能化數據中臺、搜索引擎信息、貨車運力評估、新聞分析數據……坐落于前海的深圳數據交易所,讓這些散落在各行各業的場景數據,在深圳都能實現“明碼標價”進行規范交易。
先行先試建設數據要素市場 明碼標價讓數據“活”起來“用”起來
在數據交易仍未走出成熟的商業模式的當下,深圳有望在實現便捷、規范的場內交易中走出一條“獨有路徑”。在數字經濟國家戰略發展實踐中,深圳正圍繞數據要素市場建設領域進行一系列積極探索。出臺數據、數據經濟促進條例,不斷完善數據交易制度,設立深圳數據交易所,創新數據產品,建立數商生態,培育數據要素市場,作為數字經濟領域的排頭兵,深圳為全國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數據交易和數據價值發現探索路徑,發揮了先行示范作用。
制度先行 數據交易有法規支撐
改革創新是深圳城市發展的基因。在數字經濟國家戰略發展實踐中,深圳制度先行。
突破數據基礎制度
2021年7月,國內數據領域首部基礎性、綜合性立法——《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正式發布,率先在立法中探索“數據權益”范圍和類型,規定自然人對個人數據依法享有人格權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對其合法處理數據形成的數據產品和服務享有財產權益;在地方立法中首次確立了數據領域的民事和行政公益訴訟制度,探索數據領域維權的“深圳路徑”。
破解數字經濟產業發展痛點難點
2022年9月,《深圳經濟特區數字經濟產業促進條例》(下稱《條例》)公布,提出設立數據交易平臺,探索開展數據跨境交易、數據資產證券化等交易模式創新;探索建立數據生產要素會計核算制度,準確、全面反映數據生產要素的資產價值,推動數據生產要素資本化核算。
如今,深圳數據生產要素統計核算從“一張白紙”發展到“漸成體系”。據2022年試點結果顯示,全市數據要素支出規模超過千億元,為我國探索數據生產要素統計核算提供了有益經驗。
在數據要素市場建設方面,深圳再次先行先試。數據交易規范化運行作出制度安排。今年3月,深圳發布了《深圳市數據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交易辦法》)、《深圳市數據商和數據流通交易第三方服務機構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機構辦法》)。其中,《交易辦法》作為國內數據交易領域探索性的地方管理辦法,是深圳在制度層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數據要素及其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重要舉措。
“《交易辦法》的出臺,是深圳先行先試,以場內交易改革破題數據要素流通難點與堵點的嘗試。”深圳數據交易所合規部負責人王青蘭認為,《交易辦法》錨定“場內交易”這一特定場景,明確了數據交易場所的具體職責,界定了數據產品、數據服務與數據工具這三類不同的交易標的,并圍繞數據賣方、數據買方、數據商和第三方服務機構這四類“場內”交易參與主體進行了規定,構建了協同監管制度。未來,隨著場內交易市場的繁榮,其規范性效果必將傳導至場外,從而倒逼場外改革,助力形成中國特色的場內場外相結合的交易規范體系。
率先探索 積累跨境數據交易“深圳經驗”
2022年11月15日,深圳數據交易所正式揭牌,以建設全國性數據交易平臺為目標,開發全流程線上數據交易平臺。它的設立是落實國家授予深圳發展數據要素市場、建設數據交易所重大改革任務的舉措,也是深圳不斷優化數字經濟產業布局,打造全球數字先鋒城市的重要實踐。
國內首單場內跨境數據交易正落地于此,標的是數庫(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研制的“數庫SmarTag新聞分析數據”產品。這個數據產品能夠在海量新聞信息中形成關鍵字智能摘要,構建行業標簽、事件標簽、產品標簽、概念標簽。這些標簽有利于識別關鍵信息,實現海量信息的聚合分析,從而更準確地預測市場走向,有效防范風險,輔助投資機構進行投資研究決策。
看似簡單的交易背后,是深圳在數據跨境合規認定領域的先行探索。深圳數據交易所需要聯合交易主體、第三方律所進行多方審查;同時,對跨境數據交易業務中的風險進行識別及防控,從交易主體、交易標的、交易方式及跨境場景要求,給予專業、全面的評估意見等,以保障數據合規安全跨境流通,保護數據交易多方主體的相關權益。最終,撮合成交了總金額約500萬元的5筆交易,5個買家分別為洛杉磯、紐約、香港等地的資產管理公司。
該交易的落地,為我國跨境數據交易作出了積極探索,在跨境數據交易流程與制度、數據合規安全等方面積累了經驗。截至2023年3月31日,深圳數據交易所已完成登記備案的數據交易總計625筆,其中跨境交易達16筆,覆蓋金融科技、數字營銷、公共服務等106類應用場景,交易規模全國第一。
深圳數據交易所董事長李紅光表示,將率先構建跨境數據流通及交易風險評估管理等制度機制,搭建以“數據不跨境、算法模型跨境”為特征的跨境數據可信流通技術平臺,加快推進深港、深澳跨境數據合作,積極爭取數據交易國際定價權,增強我國在國際數據交易市場上的主導地位。
創新機制 開放生態成交易“磁力場”
3月30日,深圳微言科技公司憑借其在深圳數據交易所上架的數據交易標的,成功獲得光大銀行深圳分行1000萬元授信貸款。這是全國首筆無質押數據資產增信貸款,讓數據資產化有了“深圳方案”。
在此次合作中,深圳數據交易所對微言科技的資信情況、數據交易標的法律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核、評估,完成數據產品的合規治理。光大銀行協同深數所與第三方權威機構,對微言科技的數據知識產權進行確權登記,評估數據的質量和價值。最終,光大銀行深圳分行結合數據產品的估值情況,完成對微言科技的授信審批。
不難看出,此次數字資產化落地背后,是交易所、數據商以及第三方服務機構“三方協同”發力的結果。一舉破解了數據資產授信融資落地所面臨的數據資產權屬難確認、數據資產價值評估缺乏標準、財務報表體現數據資產信息不足、數據資產貸后難處置四大挑戰,為更多企業數據要素資產化打造了可快速借鑒、可批量復制、可重復落地的業務模式。
目前,數據交易場所建設仍處于探索階段,沒有成熟可借鑒的經驗和標準化的解決方案。數據交易所是公司性質的主體,若是不加以限制,交易所將既做了裁判員,又做了守門員,將很容易在交易風險方面出現漏洞。深圳引入“信用+合規”評估體系,探索“所商分離”運營新模式。
深圳將不斷完善規則制度、創新運營理念,打造安全可信的交易流通環境,進一步營造市場的繁榮生態。
目前深圳數據交易所已累計吸引數據要素市場參與主體725家。其中,包括數據商、數據源、數據需求方,覆蓋26個省市,這為深圳建設全國數據資源匯集地、數據產品開發高地、領先的數據交易流通樞紐奠定了基礎。未來,深圳將依托數據交易所生態,形成全球領先的數字經濟創新資本生態圈和支持體系,建成多領域的國際性數字經濟產業賦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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