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深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貫徹落實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意見的實施方案》,“金融支持前海30條”各項改革舉措正加快落地。
據了解,該實施方案旨在深入推進今年2月24日印發的《關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全面強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國家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驗區功能,支持香港融入國家金融改革開放新格局,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方案提出六大方面共115條具體舉措。
在“優先開展服務民生領域的金融創新”方面,提出22項具體舉措。其中包括穩步推進香港居民代理見證開立內地個人Ⅱ、Ⅲ類銀行賬戶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在前海合作區試點開展信用卡遠程視頻面簽;支持前海合作區內符合條件的港資小微企業在500萬元人民幣的限額內從境外銀行獲得人民幣貸款;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資產管理機構與中資金融機構合作,在前海合作區發起或參股設立合資理財公司;研究探索在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在前海合作區范圍內降低香港金融機構的準入門檻等措施。
在“深化深港金融市場和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方面,提出25項具體舉措。其中包括支持前海合作區的證券公司申請跨境業務試點;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債券平臺;加快在前海合作區設立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并按程序開業運營;推動香港有限合伙基金(LPF)與前海合作區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QFLP)試點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支持前海合作區QFLP管理企業在給定額度內靈活調劑基金規模;支持前海合作區符合條件的機構開展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等措施。
在“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方面,提出27項具體舉措。其中包括支持符合金融控股公司設立情形、條件成熟的企業集團在前海合作區設立金融控股公司;支持跨國公司在前海合作區率先設立財資中心;研究探索在前海合作區內推出個人本外幣收支一體化管理創新試點;便利前海合作區內企業在真實業務背景下靈活開展跨境融資,放寬前海合作區內企業境外放款限制;推動內地與香港兩地移動支付場景互聯互通,便利香港居民在前海合作區使用移動電子支付工具進行人民幣支付等措施。
在“發展特色金融產業”方面,提出23項具體舉措。其中包括推動建立深圳市綠色金融公共服務平臺;鼓勵深港兩地企業在前海合作區開展飛機、船舶、汽車等融資租賃業務。
中國經濟導報 盧俊錦 魯利韋 記者羅勉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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