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法院
“企業來大灣區投資時可以按照他們比較熟悉的法律解決糾紛,這樣的實踐讓投資者感到安心。”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香港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提到前海法院時表示,“前海法院依法保障涉外商事糾紛當事人選擇適用域外法律,模式成功,很受歡迎。”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近年來,前海法院聚焦市場主體的痛點、難點、堵點,以建設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為靶向,以改革創新為動能,全面服務保障前海深化改革開放。
2023年9月,在《前海方案》發布兩周年之際,前海法院發布了“服務保障前海深化改革開放 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十大改革創新案例”,聚焦提升“商事審判競爭力、法律適用公信力、凝聚法治認同感”,打造讓國企敢干、民企敢闖、外企敢投的安心法治環境。
適用域外法讓外商“放心投”
作為投資“熱土”,深圳前海外資“磁吸力”強勁。2022年,前海實際使用外資58.64億美元,占深圳市的53.5%、全國的3%左右。
吸引外商“安家落戶”前海的最重要因素是什么?一項調查顯示,75.29%的企業表示投資深圳前海最看重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在民商事訴訟中,案件當事人能否自由選擇適用域外法,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司法自信的體現,也是一個區域司法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指標。
在深圳前海,當事人可以依法自由選擇“熟悉”的法律解決糾紛,這是商事主體投資創業的“定心丸”。在原告翁某訴被告李某民間借貸糾紛案中,前海法院同時適用了中國內地、中國香港、英屬維爾京群島三個不同法域的法律進行裁判,充分尊重了當事人在處理跨境商事糾紛時的意思自治,及時、平等、全面地維護了各方當事人的權利。一個案件適用三域法律審理,充分彰顯了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開放包容,體現了前海國際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前海法院率先在全國建立最系統完善的域外法查明與適用體系,搭建起“法院依法自主查明+香港地區陪審員和外籍、港澳臺地區調解員參與查明+社會化專業力量協助查明”的立體化查明模式。法官隊伍中碩博比例達86%,其中8名有境外留學經歷,這意味著法官具備域外法查明能力。此外,前海法院不斷完善域外法律專家協助查明機制,通過選任香港地區陪審員,聘任外籍和港澳臺地區特邀調解員等方式,協助法官適用域外法,進一步確保當事人選擇適用域外法的權利。
從2015年2月2日至2023年9月30日,前海法院適用域外法審理案件138件,涉及11個國家或地區,其中適用香港法審理案件124件。另外,適用《蒙特利爾公約》等國際條約、國際商事慣例、國際通行規則審理案件56件。
推進“軟聯通”保障融合發展
2023年5月,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某公司與香港的卓某公司,收到了來自前海法院的民事調解書,他們在前海法院適用香港法解決了借貸糾紛。
“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借貸協議的時候約定了適用香港法律,我們在準備訴訟時有心理準備,覺得要適用域外的法律,訴訟周期可能會比較長,沒想到,現在通過法院調解、中立第三方評估程序,很快就解決了糾紛。”原告某公司的訴訟代理人王某表示。
這是一件涉外涉港的借貸糾紛,2021年原被告雙方簽訂《借款合同》,某公司向卓某公司提供5000萬港元的借款,并約定發生糾紛適用香港法律解決。借款到期后被告卓某公司并沒有按期還款,某公司遂訴至前海法院。
案件審理過程中,前海法院法官主持雙方調解,原被告雙方適用香港法律達成了調解協議,并委托香港執業律師作出《中立第三方評估報告》,對案涉合同及調解協議是否符合香港法律規定進行評估并提供了法律意見。
“我們對法律查明專家的身份進行了審查,確認其擁有出具本案法律意見的資質。同時,對所查明的域外法內容及其理解與適用,本案原被告雙方均無異議。”案件承辦法官瞿德雄介紹,“在調解協議符合香港法律規定,不違反我國強制性法律,也不損害公共利益的情況下,我們對本案的調解協議適用香港法律予以了確認。”
類似這樣的案例,在前海法院并不鮮見。粵港澳大灣區經貿活動頻繁,近年來,前海法院整合內地與港澳地區法律資源,率先在全國建立跨境商事法律規則銜接制度體系,從訴訟規則、實體規則創新跨境商事法律規則銜接機制,激發大灣區融合發展的內生動力。
前海法院圍繞提升凝聚法治認同感,從推進跨境商事實體法律規則銜接 、聯動港澳打造司法交流新模式等方面著手推進模式創新。2022年底,前海法院制定發布以《關于深入推進跨境商事訴訟規則銜接工作指引》為統領的“1+8”系列規則,編制《內地與香港地區公司股權轉讓規則比較白皮書》等跨境商事法律規則銜接白皮書,引領跨境商事法律規則認知與銜接的整體突破。
解紛經濟便利提升獲得感
東莞某電子公司與香港某貿易公司、深圳某科技公司因為電子產品的買賣發生糾紛,在網上提交立案申請之后,不到三天就收到了立案通知書,這是前海法院辦理的首個簡化港澳訴訟法人主體資格確認的案例。
“和以前相比,現在涉港澳案件的立案減少了當事人主體資格的公證程序,”前海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副主任沈洋洋介紹,“以往如果訴訟中有當事人是香港的企業,在起訴前原告必須在香港做一個公證程序,大概需要花費20天左右的時間和七八千港幣。現在前海法院簡化港澳訴訟法人主體資格的確認手續,當事人只要在指定的香港或者澳門網站上,下載案涉主體信息就能立案了。對于與香港、澳門生意往來頻繁的大灣區企業來說,實實在在地減輕了他們參與訴訟和糾紛解決的成本,有助于港澳商事主體更好地融入大灣區發展。”
除了簡化涉港澳商事案件中主體資格認證,前海法院還規范了線上見證授權委托等訴訟手續,讓涉港澳訴訟程序效率得到提升,大大減輕了涉港澳案件當事人的訴累,進一步便利了港澳商事主體在前海參與訴訟,有效提升了跨境糾紛解決的效率。
2022年6月至2023年9月30日,前海法院已在115件涉港澳案件適用簡化涉港澳案件主體資格司法確認程序,遠程見證當事人授權委托行為561人次。
在確保公平公正審理涉外涉港澳臺商事案件的同時,前海法院還加強科技賦能,提升司法效率。不僅著力打造網上立案、電子送達、遠程調解、線上庭審等全流程線上訴訟機制,還全力研發“金融云審”“知產云審”系統,運用區塊鏈、大數據等技術,與銀行、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等多端主體鏈接,打造金融和知識產權案件糾紛批量處理方案,實現訴訟服務和司法審判全面提速。
除了訴訟程序的優化,前海法院還積極打造ADR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健全與國際專業仲裁與調解機構對接機制,聘任來自不同國家和地區,擁有多職業背景、多語言能力專業人士擔任特邀調解員,充分吸收國際先進非訴訟解決程序,建設“前海特色”訴源治理機制。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30日,前海法院ADR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受理案件17626件,成功調解案件9409件,為當事人提供更便利經濟的糾紛化解選擇。
參與社會治理營造誠信營商環境
“法官,我們公司剛收到法院的執行通知,請問我們的被執行信息是否會被公開,這可能會對我們公司的信用指數有影響。”
“不用擔心,你們公司是前海信用A類企業,我們依據保障前海蛇口自貿片區誠信建設的工作制度已經做了執行信息屏蔽,暫時不會影響到你們的誠信指數,希望你們能珍惜信用,盡快履行法律義務。”
電話中,執行員向被執行人前海某公司詳細解釋了前海法院的誠信企業司法激勵機制,讓誠信經營的企業有了“誠信保障”。
執行信息屏蔽,是指被執行人的相關案件信息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暫時查詢不到,公司的誠信指數暫時不會變動,不會影響到公司參與項目投標、融資、開設資管基金等正常經營活動。前海某公司之所以獲得這個“特殊待遇”,得益于前海法院與前海管理局聯合建立的誠信企業司法激勵機制。
該項機制通過對17個二級指標共117個評分子項的分析,評定出前海信用A類企業。前海信用A類企業都是首次涉訴企業,此前沒有不良司法記錄。只要是前海信用A類企業,前海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都視具體情況采取更加靈活、善意的執行措施,包括暫緩失信信息公開,適當設置執行寬限期,堅持比例原則靈活查封財產,慎用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出具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證明等,保障這些企業在積極償還債務的同時能夠正常經營。
該機制推行以來至2023年9月30日,前海法院共辦結涉誠信企業案件4576件,涉及誠信企業319家,結案標的額60.68億元。
前海法院近年來堅持防治結合多位一體,縱深推進司法誠信治理體系建設,融入大灣區創新經驗,制定了《關于深入推進司法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指引》,覆蓋了立案、送達、調解、答辯、舉證、證人與專家出庭、執行等民商事訴訟各節點全過程,形成了全面化、體系化的制度規則,為域內外當事人誠信訴訟提供了更加明確、精準的指引,助力前海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營商氛圍。
水深則魚悅,城強則賈興。前海法院訴訟流程的每一次簡化,司法服務的每一點優化,都將為企業布局扎根增強信心,讓這片投資“熱土”吸引更多外商投資“安家落戶”,為深圳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不竭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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