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服務貿易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第四批“最佳實踐案例”》,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創新碼頭口岸國際中轉便捷通關模式”“創新跨境商事法律規則銜接機制”等2項成果在列其中,并獲全國復制推廣。
成果一:創新碼頭口岸國際中轉便捷通關模式促進旅行服務貿易發展
為推動旅游等產業國際化發展,積極發展入境游特別是中高端入境游,前海積極發揮蛇口郵輪母港的區位優勢,利用香港機場的國際航線網絡在蛇口郵輪母港設置旅客國際中轉區,參照國際機場口岸開展國際旅客中轉業務,首創國內客運碼頭“國際中轉便捷通關模式”,促進旅行服務貿易發展。
一是完善法規制度。制定《“深圳港客運碼頭設置旅客國際中轉區”綜合授權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深圳港客運碼頭旅客國際中轉區管理辦法(試行)》等四大類共10份制度性文件。二是規范業務流程。依照國家出入境管理規定,并參照機場口岸國際中轉旅客監管實踐,制定在客運碼頭開展國際中轉旅客查驗監管的操作流程指引以及監管風險防范預案,開展旅客國際中轉業務的操作管理制度及應急預案。
2022年7月,蛇口郵輪母港旅客國際中轉區已通過驗收。港澳高速客船或國際郵輪旅客到達蛇口郵輪母港后,在旅客國際中轉區可快速辦理中轉手續后直接換乘,縮短登船動線,大大節約中轉時間,提升中轉體驗。依托香港國際機場豐富的國際航線以及香港機場至蛇口的輪渡,可通過“香港機場—客船—深圳郵輪”的線路拓展國際郵輪游客,為不持有來華簽證的國際郵輪、港澳高速客船的旅客提供往來香港機場和蛇口郵輪母港之間的便捷中轉過境通道。
成果二:創新跨境商事法律規則銜接機制持續提升法務對外開放水平
為全面探索健全促進體系,提供更加國際化的商事糾紛解決便利,前海管理局通過“一個立法突破,兩個裁判支撐,三方聯動”系統集成創新,實現跨境商事法律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一是出臺前海合作區條例。允許民商事合同當事人一方為在前海注冊的港澳臺及外商投資企業協議選擇合同適用的法律。二是加強司法和仲裁保障。全國首創“港區調解”“港區陪審”制度,先后選任32名香港地區陪審員參審案件920件,聘請45名港澳地區調解員成功調解案件673件。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員覆蓋114個國家和地區,當事人覆蓋138個國家和地區。三是加強三方聯動。通過律師事務所、法律查明機構和政府部門為當事人適用境外法提供服務保障。成立內地與港澳合伙聯營律師事務所,吸引諳熟普通法的律師為港人港企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務。設立全國第一家域外法查明專業機構,保障適用境外法律查明的準確性。打造“一帶一路”法治地圖項目,梳理64個國家和地區的法律環境,為查明境外法律提供支撐。
截至目前,前海法院適用域外法審理案件194件,其中審理香港法案件124件,全國最多。深圳國際仲裁院2022年案件總爭議金額人民幣1272億元,躍居亞洲第一。建設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已引進六大類185家法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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