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前海深港合作區成立以來,前海管理局規定,深圳市內的企業不得以遷入的方式入駐前海,然而就在今年,前海管理局放寬了該項規定,深圳公司可以自由遷入前海自貿區,無需前置審批。深圳公司可以通過變更地址的方式遷入前海企業遷入前海。
目前注冊前海公司有兩種地址形式:
第一種:是把地址托管在前海商秘的異地經營模式(即注冊地址為: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
第二種:是在前海區內租賃有辦公室的實地經營模式,企業的注冊地址為企業實際辦公地址。
1、公司行業需要符合《前海產業準入目錄》。
深圳市內的企業,如果需要遷入前海自貿區,需要租賃前海辦公室(前海自貿區內實地辦公),辦理地址變更之前,企業需要提交實地辦公的地址租賃憑證至前海管理局窗口,完成實審工作后才能提交變更申請。
通過遷入的方式入駐前海自貿區公司,企業的稅務也需要變更到前海稅務局,如果有辦理稅控設備的企業,同樣需要辦理稅務的遷出及遷入。
其他諸如食品經營許可證、進出口經營許可證等也需要一并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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