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監依職權注銷告〔2021〕注8號
經查,深圳市雅特萊貿易有限公司(注冊號:4403061229964)、深圳市龍科商貿有限公司(注冊號:4403012171600)、深圳市鑫勝達實業有限公司(注冊號:4403012142644)、深圳市百茂票務代理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57196222X7,注冊號:440306105316997)、深圳市萬星票務代理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571984832L,注冊號:440306105310377)、深圳市集創前程投資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668500697E,注冊號:440301103002515)、深圳同方電子設備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61893506XQ,注冊號:440301502019722)、深圳市萬豪達科技開發有限公司雅文文具店(注冊號:4403012045458)、深圳市新漢風文化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注冊號:19232951-2)、深圳市利寶發實業有限公司(注冊號:19232358-3)、深圳市鑫耀華貿易有限公司(注冊號:4403011024778)、深圳市深欣通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注冊號:4403011057846)、深圳市格蘭欣電子工程有限公司(注冊號:19240623-1)、深圳市同有實業有限公司光電系統分公司(注冊號:89229036-4)、深圳市同有實業有限公司經營部(注冊號:89235258-8)、深圳市廣群貿易公司(注冊號:19223580-7)、深圳市群獅貿易有限公司(注冊號:19230263-5)、深圳市物易達運輸有限公司(注冊號:4403011092496)、深圳市泓創投資有限公司(注冊號:440301103497038)、深圳新亞大實業有限公司(注冊號:19226199-2)、深圳市天若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注冊號:4403011055825)、深圳市寶安經安投資有限公司(注冊號:4403011057612)和深圳市宏昌潤龍工貿發展有限公司(注冊號:19237345-X)等23家商事主體被吊銷營業執照后,超過六個月仍未申請注銷登記,違反了《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現擬決定依職權注銷本公告所列的23家商事主體,并向社會公告四十五日。被依職權注銷后,商事主體的主體資格終止。
對上述擬作出的決定,商事主體在公告期間有陳述、申辯的權利。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此項權利。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原文鏈接:http://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9127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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