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前海托管企業:
我司自2月14日推出住所托管“不見面”簽約郵寄服務以來,得到廣大托管企業的肯定和支持。
現因仍處于疫情防控階段,為避免辦事人員在大廳內聚集,簽約窗口將繼續實行預約限號辦理業務,建議廣大企業優先選擇郵寄服務,無需前往窗口現場。企業通過郵寄服務辦理業務,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我司將于兩個工作日內辦結并寄出簽約協議。
如有疑問,請撥打0755-960090或0755-36868666服務熱線垂詢,感謝您的配合!
2020年3月17日?
住所托管“不見面”郵寄服務操作指引如下:
一、郵寄辦理業務流程
網上審核通過后,企業將窗口所需材料通過“中國郵政EMS”或“順豐快遞”寄至住所托管辦事大廳,同時把協議回寄地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信息附在包裹里,在包裹上注明“住所托管申請材料”(注:郵寄地址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9號前海e站通服務中心A棟108室,收件人:住所托管40號窗口,聯系電話:0755-36668191);
二、郵寄所需材料
(一) 新辦企業
1.《住所托管服務協議書》(三份);注:乙方需加蓋公章及簽字;
2.場地證明材料復印件;注:如提供房產證,需提交房產證復印件加《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復印件;
3.簽署協議股東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股東為公司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4.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5.免提交場地證明材料的,無需提交場地證明材料,須提交通過住所托管系統申辦業務時的對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二)續約及變更企業
1.《住所托管服務協議書》(兩份);注:乙方需加蓋公章及簽字;
2.場地證明材料復印件;注:如提供房產證,需提交房產證復印件加《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復印件;
3.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律文書送達地址承諾及確認書》;注:本材料應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以及加蓋公章;
5.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免提交場地證明材料的,無需提交場地證明材料,須提交通過住所托管系統申辦業務時的對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Copyright © 深圳前海在線商務服務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責聲明 粵ICP備1914276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