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在“潮頭風正勁 揚帆開新局——2021前海成果發布會”上,深圳市信用促進會受前海管理局委托,作為起草單位代表,正式發布了《基于跨境活動的企業信用報告格式規范》。該規范在總結梳理參與機構所在國家、地區通行企業信用報告范式的基礎上,建立了企業信用報告的基礎規則和對應關系,為不同國家、地區企業信用報告提供轉化支撐和互認依據,實現了前海在推動跨境信用工作方面“零的突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政府搭臺、協會牽線、機構唱戲”,開拓跨境信用標準規范建設新路徑】
據了解,跨境信用標準建設涉及多個國家和地區,為了增強標準的適用性,前海管理局按照“政府搭臺、協會牽線、機構唱戲”的方式,協調組織信用行業協會以及境內外知名信用服務機構共同制定了《基于跨境活動的企業信用報告格式規范》。該規范的起草單位共12家,具體包括香港諾華誠信、科孚(CRIF)、印尼征信(PT Clik)、越南征信(CRIF D&B Vietnam)、菲律賓征信(CRIF D-B)五家境外信用機構以及深圳市信用促進會、深圳金蝶征信有限公司、深圳征信服務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征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鵬元征信有限公司、深圳微眾信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聯征信有限公司六家境內信用機構。
該規范主要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編制原則、組織部分和基本內容六個部分;設置了企業基礎信用報告對應表、跨境信用合作約定內容兩個附錄。
同時,該規范首次定義了跨境信用,提出了信用法源地的概念與跨境信用的管制結構,具有首創性。在總結梳理多個國家和地區基礎信用報告內容的基礎上形成了共性數據項分類和個性數據項分類,具有兼容性。還建立了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基礎信用報告內容對應表,便利于彼此信用報告的快速轉換,具有可操作性。
【以跨境信用標準建設為“小切口”,做好跨境信用合作“大文章”】
隨著前海深港合作邁向新征程、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再上新臺階,跨境投融資、跨境貿易迅速發展。金融機構、商貿企業以及相關方為了減少信息不對稱及溝通成本,對跨境信用服務需求日益增長。然而,由于體制機制、法律體系以及市場分割等原因,跨境信用存在因標準不統一而導致境內外信用產品無法互認的問題。推動跨境信用標準規范體系建設刻不容緩。
《基于跨境活動的企業信用報告格式規范》是目前國內首個針對跨境信用領域的格式規范,是落實《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開展廣東省信用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試點方案》中關于“探索建立符合國際通行慣例的信用標準規范體系”的具體舉措,也是“創建信用經濟試驗區”的生動實踐,是前海推進跨境信用工作的起點。接下來,前海管理局將進一步擴大跨境信用標準建設的“朋友圈”,推動更多國際和地區的信用機構共謀共商跨境信用發展,共建共享跨境信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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