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前海管理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聯合發布《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港澳導游及領隊執業備案暫行規定》(以下簡稱為《暫行規定》),為港澳導游及領隊等旅游從業人員來前海執業提供新渠道。
《暫行規定》顯示,2022 年 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 月 25 日期間,港澳地區導游、領隊等旅游從業人員申請職業備案并通過崗前培訓后,即可在前海合作區范圍內為游客提供向導、講解以及相關旅游服務。
在申請資格方面,《暫行規定》指出,凡持有中國香港有效導游證或領隊證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以及持有澳門有效導游證或領隊證的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前海合作區相關旅游服執業備案。
關于申報流程方面,申請執業備案的程序包括報名、崗前培訓及備案。根據《暫行規定》,符合條件的港澳旅游從業人員可在前海管理局的門戶網站上報名崗前培訓,培訓主要包括政策與法規、導游基礎知識、前海合作區概況及主要旅游景區景點講解、導游應變能力、港澳及內地導游服務對比與交流等內容。崗前培訓合格的港澳從業人員即可申請執業備案,獲取前海合作區港澳導游執業證。執業證件有效期與港澳從業人員的港澳導游證或者領隊證有效期保持一致(最長為 3 年)。
值得一提的是,無法親自到前海提交申請材料的港澳旅游從業人員,可于指定期限內將部分材料經公證后加蓋公證文書轉遞專用章,通過當地郵政寄至指定地址,實現 " 全線上 " 報名。
深圳晚報記者 方舟 實習生 朱葆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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